各学院:
根据《江西水利电力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2025-2026-1学期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的毕业、学位申请与审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本次毕业及学位审核工作分两批进行,分别为:
1.第一批:预计于2025年12月15日前符合毕业条件或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生(包括2024届、2025届未获毕业证或学位证学生),不需要参加2025-2026-1学期期末考试,可申请本批次审核。
2.第二批:需要参加2025-2026-1学期期末考试,预计于2026年1月23日(考试结束)前符合毕业条件或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生(包括2024届、2025届未获毕业证或学位证学生),可申请本批次审核。
二、申请流程
申请人根据我校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结合本人实际学业完成情况,自愿提出毕业或学位申请,由本人填写《全日制本科生秋季学期毕业和学位申请表》(见附件1),于2025年12月6日前递交给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未获得毕业及学位学生,及有毕业审核需求申请的学生。
三、审核内容及标准
(一)毕业资格审核
1.德育审查
在校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均需审查。
申请参加第一批次毕业及学位审核的学生,审查其截止2025年12月15日是否已解除处分。
申请参加第二批次毕业及学位审核的学生,审查其截止2026年1月23日是否已解除处分。
全部解除的为合格。处分未解除的学生,计算德育总学分,德育总学分大于等于0为合格。其它情况的为合格。
2.智育审查
确认毕业生修完所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通识必修课、专业核心课、集中实践课(含毕业设计/论文),并且成绩合格。确认毕业生包含选修课程(包括通识选修课及专业选修课)在内的总学分及类别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
3.体质健康测试审查
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综合成绩合格。
4.素质拓展学分审查
毕业生取得的素质拓展学分达到8学分。专升本减半,专科不要求。
以上方面均合格,即达到毕业要求,否则按结业处理。
(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1.取得本科毕业资格;
2.通识必修课和专业核心课合并计算平均绩点达到2.0;
3.外语成绩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①非外语类专业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②学校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③非外语类专业在本校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外语类专业为高等学校外语类相应专业的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三)辅修专业、辅修学位审核
1.辅修专业的审定内容与标准
修完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合格,即审核为合格。
2.辅修学位的审核内容与标准
辅修专业审核合格,辅修专业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并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且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不同专业大类,可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四、时间安排
各学院开展2025-2026-1学期毕业审核工作,确定拟授学历、学位名单,并公示。
1.第一批:申请参加第一批次毕业及学位审核的学生,各学院于12月19日前审核完并公示名单。
2025年12月23日前将审核后拟授学历、学位名单及相应纸质盖章稿、电子稿交教务处(按格式提交附件2:学历学位名单审定表、附件3:毕业审核详细情况表)。
教务处于2025年12月24日前,完成核查各学院审核通过名单;拟授学历、学位名单全校公示。12月31日前发放毕业相关证书。
2.第二批:申请参加第二批次毕业及学位审核的学生,各学院于1月23日前审核完并公示名单。
2026年1月23日前将审核后拟授学历、学位名单及相应纸质盖章稿、电子稿交教务处(按格式提交附件2:学历学位名单审定表、附件3:毕业审核详细情况表)。
教务处于2026年3月上旬,完成核查各学院审核通过名单;拟授学历、学位名单全校公示。3月上旬发放毕业相关证书。
各学院应按照毕业审核的实际情况,认真详实的填写表格。上报教务处的纸质材料由工作责任人及学院院长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交教务处教学北楼A103,电子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wk@nit.edu.cn。
附件:1.全日制本科生秋季学期毕业和学位申请表
2.学历学位名单审定表
3.毕业审核详细情况表
教务处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