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和《江西水利电力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修订)》(江水发〔2025〕3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以下简称毕业论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时间
2026年4月30日-5月15日
二、抽检办法
毕业论文抽检按校、院两级进行,校、院两级抽检比例均不低于当年本科毕业生人数的2%,覆盖所有专业。每篇被抽检的毕业论文送不少于2位校外同行专家,采取双盲方式进行评议。
1.学校抽检工作采取随机和指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指定抽检对象为:
(1)指导教师第一次指导的毕业论文;
(2)当年指导学生人数超过8人的导师指导的毕业论文;
(3)其他有必要抽检的本科毕业论文。
2.教学单位抽检范围包括:
(1)拟推荐优秀毕业论文;
(2)每个专业随机抽取不少于1人;
(3)上一年度存在问题的指导教师指导的论文;
(4)其他有必要抽检的本科毕业论文。
注:院级抽检名单应避免与学校抽检名单重复(学校抽检名单已发送至各教学单位),今年抽检无需匿名处理。
三、其他要求
1.毕业论文抽检稿须通过毕业论文管理系统“论文管理—初稿”模块提交,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29日24:00,统一检测时间为4月30日0:00。抽检稿件需经导师审核通过并完成查重检测,凡检测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交校级抽检论文者,取消其当年答辩资格。
2.各教学单位须于4月29日17:00前提交《江西水利电力大学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院级抽检名单一览表》(附件1)。
3.各单位应根据外审专家评议意见,组织指导教师与学生对毕业论文进一步修改完善。
4.各教学单位须于5月15日17:00前提交《江西水利电力大学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院级抽检成绩一览表》(附件2)。抽检结果将作为学生答辩资格审核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的重要依据。
四、抽检结果分类及应用
类别 | 处理意见 |
评议意见均为良好或优秀 | 具有本科优秀毕业论文、本科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本科毕业论文特优培育项目等优先推荐资格。 |
评议意见存在不合格 |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修改毕业论文后进行复评,复评意见均为合格及以上方可以参加复答辩。如评议意见中仍存在不合格,则取消该生当年答辩资格。 |
评议意见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作假、雷同等情况 | 取消该生当年答辩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对该生和指导教师个人做出相应处理。 |
五、相关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合作教育科联系
联系电话:8812 6629
联系人:陈老师 邱老师
附件:
1、《江西水利电力大学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院级抽检名单统计表》
2、《江西水利电力大学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院级抽检成绩统计表》
3、《江西水利电力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表》
教务处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