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
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及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优化调整我校本科专业结构,结合学校专业建设规划,现将我校2025年本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申报方式
1.2025年新增设的专业。2024年已预申报的专业此次可直接正式申报;2024年未预申报但确有需要在2025年增设的专业,须提交说明材料后经学校审议通过再申报。
2.2026年增设专业预申报。计划于2026年新增设的专业,今年必须要求进行预申报。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报。增设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按新增设专业流程办理。
二、专业申报要求
1.新增专业重点围绕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人才需求,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服务江西高质量发展人才培养引导性学科专业设置指南(2024年)》(见附件3、4),积极增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相关专业、区域发展急需紧缺专业。
2.鼓励申报专业目录外专业或申报交叉学科(一级学科)或省内学科空白点专业。
3.对江西省专业布点数超过15个的专业,原则上不再申报设置;限制大文科类专业,控制申报管理类、艺术类、法学类专业。
三、新增设专业申报流程
1.教学单位根据专业发展规划,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在必要性和可行性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按照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将申报材料、论证报告交教务处。
2.教务处审核、汇总,提交学术委员会教学专门委员会审议,并将申报材料、论证报告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申报。
四、交叉融合、改造升级专业
加强传统专业的改造升级,围绕水利电力特色,通过交叉融合、改造升级手段,进一步强化专业建设。本次新提出交叉融合、改造升级的专业需提出申请,并提交建设方案,建设期为1年(包括专业建设现状、举措、成效,字数不少于3000字)。
五、撤销与停招专业
根据专业设置要求,对连续五年停止招生的且无在校学生的专业,原则上应予以撤销,需要撤销或者停招的专业需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后并公示。
六、材料提交
1.7月4日前,各教学单位2025年计划新增设置、压减停撤、交叉融合、改造升级等专业情况,请填写《2025年度本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汇总表》(见附件5),其中拟2026年新增专业须提交说明材料进行预申报;拟2026年撤销、停招专业须提出书面申请。由教学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进行报送。
2.7月10日前,拟2025年新增专业须提交申请表(附件6)、论证报告以及说明材料;拟交叉融合、改造升级专业需提交申请和建设方案。
3.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625612993@qq.com,联系人:王飞,联系电话:88121690。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
附件4:《服务江西高质量发展人才培养引导性学科专业设置指南(2024年)》
附件5:2025年度本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汇总表
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请)
教务处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