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校际间合作,探索“第二校园”联合培养工作,根据学校与上海大学战略合作协议,经双方协商,上海大学每学年可接收我校优秀本科生到上海大学交流学习。现将有关2025-2026学年赴上海大学交流学习的学生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专业和计划数
1.推荐专业:从2024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三个专业中择优推荐。
2.计划数:选派学生总数不超过20人。其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7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7人、通信工程专业6人。
3.交流期限:一学年(2025-2026-1学期、2025-2026-2学期)
二、遴选推荐条件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身心健康。
2.成绩良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无课程不及格现象。
3.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违法记录,无学校纪律处分记录。
三、推荐程序
1.学生申请:9月9日前,教学单位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并征得家长同意后,提交申请表(附件1)。
2.审核推荐:9月10日前,教学单位根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综合测评成绩及综合表现择优推荐,提交申请汇总表(附件2)至教务处合作教育科。
3.确定名单:9月15日前,学校审查、择优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4.入学报到:9月20日-21日选派学生到上海大学报到。
四、有关说明
1.交流学习期间相关收费标准和要求:
(1)学费、住宿费:学费按江西水利电力大学相关专业学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按上海大学收费标准执行。学费、住宿费由学校收缴后统一转至上海大学。
(2)教材费、交通费、生活费等由学生自行承担。
2.交流学习期间,学生学籍、户口、档案等由江西水利电力大学统一管理,期满后返回学校继续学习。
3.交流学习期间,学生在食宿安排、校园卡办理、图书借阅等方面享受与上海大学学生相同待遇,医疗费用按照江西水利电力大学医保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交流学习期间,学生的综合测评、评奖评优、资助补助由江西水利电力大学进行评定;党员学生应持《党员证明信》参加上海大学的党组织生活;团员学生不转移团员组织关系,但必须根据上海大学团组织的要求,定期参加组织生活,党费、团费在江西水利电力大学缴纳。
5.交流学习期间,若学生违反上海大学校规校纪,由上海大学通报并由江西水利电力大学进行处理。
6.交流学习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得中途放弃,不得申请出国(境),特殊情况下,需返回江西水利电力大学办理相关手续。
7.学分认定
(1)上海大学出具交流学生的成绩单、学习经历证明。
(2)交流学生于返校后1个月内持成绩单,按《江西水利电力大学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办法(试行)》(江水发〔2025〕37号)进行学分认定。
五、工作要求
1.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严格选派标准,严肃工作程序,确保选派工作的顺利进行。
2.9月15日前,根据最终选派名单,相关教学单位组织学生签订承诺书(附件3);完成费用缴纳和注册后,办理离校手续(附件4),前往上海大学报到入学。
3. 提交申请的同学如领用了本学期的教材,请保管好,不做任何标记,以免影响退还,未领用教材的,可以申请缓领。
联系人:陈老师
教务处
2025年9月5日